国家推广使用电子印章及电子证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9-08-14点击次数:10456次

7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发展改革委就《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第三十五条提到:

 

国家建立权威、规范、可信的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使用国家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制发的电子印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家推广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电子证件、电子证明,推动电子证照、电子证件、电子证明跨部门跨地区互认共享。电子证照、电子证件、电子证明与纸质版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市场主体取得相关资格的合法凭证。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证照、电子证件、电子证明、加盖电子印章或者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要求的可靠电子签名进行签名的电子材料,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在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指导下,经过前期调研、专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条例》分为总则、市场主体、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附则 7 章,共 68 条。

 

以下为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xinwen/2019-07/15/content_54093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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